为进一步规范120院前急救及救护用车收费标准,杜绝“天价”救护车,市物价局与市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规范院前急救及救护用车收费问题的通知》(泰价费发[2017]6号)。
文件规定急救救护用车收费:用车基础价格10元;行驶里程按照往返合计计算:每公里3元。
新标准还详细规定各项救护项目收费。其中,急救救护用车等候收费:每小时15元,30分钟内不收取等候费用;医护人员随车出诊费:每次30元,夜间(18点至次日6点)出诊加倍收取出诊费;救护车上提供的诊疗服务可在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担架员特需服务基础价40元(三楼以下含三楼),三楼以上每增加一层加收10元,使用电梯的,按照基础价格收费。
文件中还明确长途转送病人需要救护车服务,用车费用由供需双方在使用前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