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卫基妇函[2008]12号
关于定时调度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了解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确定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调度与信息统计上报制度,按月、季度调度工作情况,结合省卫生厅信息报表及时间的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重点调度各县市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各项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建设情况、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附件1)
(二)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季度报表(附件2)
(三)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季度报表(附件3)
二、报送时间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附件1)于每月6日前报送,2008年1-3月份的累计数据,于4月20日前报送。附件(2)和附件(3)于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报送。
三、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调度信息报送工作,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月报工作,认真审核汇总所辖区(市、县)上报的工作信息和数据,确保各类信息的准确及时报送。报表所填数据要求前后一致,符合逻辑要求,不能有空项,如有问题需要书面说明。出台重大措施或工作中有重大事件的,另附文字说明,也可随时上报。
各县市区的工作调度表于限定日期内以电子邮件和纸面文件两种形式上报我局基妇科。我局将对各县市区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联 系 人:杨平
联系电话:6991826
传 真:6991826
电子邮件:taianjijuke@126.com
附件:1.山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 月)
2.山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季度报表(第 季度)
3.山东省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季度报表(第 季度)
4. 山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报表填表说明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