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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市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工作,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08年基层卫生工作任务目标,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泰安市2008年基层卫生工作考评标准及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泰安市农村卫生考核标准
附件1:泰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考评标准
附件2:泰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考评标准
附件3:泰安市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考评标准
附件4:泰安市规范化乡镇卫生院考评标准
附件5:泰安市规范化村卫生室考评标准
二、泰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考核标准
附件6:泰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考核标准
附件7:泰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标准
附件8:泰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标准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 基层卫生 考评标准 通知
泰安市卫生局基妇科 2008年6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