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卫生局
 
职业论坛
 ◆ 你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职能科室 >> 医政科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举办山东省“爱眼日”暨“复明四号”
2007-06-22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于举办山东省“爱眼日”暨“复明四号”
流动手术车运行1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鲁卫医字〔2007〕48号


济南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6—2010年山东省防盲治盲规划》,促进我省防盲治盲工作进一步发展,提高群众的防盲治盲意识和知识,庆祝由香港捐赠的“复明四号”流动眼科手术车驶入我省10周年,经研究,确定于6月6日在泉城广场举办山东省“爱眼日”暨“复明四号”流动手术车运行10周年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㈠防盲进社区,关注眼健康;
    ㈡“复明四号”流动眼科手术车十周年宣传。
    二、活动内容
    省、市各大医院、眼科专科医院进行防盲治盲和眼健康服务咨询、义诊、视光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展板宣传眼科科普知识;展出“复明四号”流动眼科手术车10周年以来图片宣传资料,现场免费为2名贫困白内障盲人实施复明手术;省领导及各有关部门领导慰问参加活动的全体医护人员,参观“复明四号”流动眼科手术车。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2007年6月6日9:30—11:30,泉城广场泉标西侧。
    四、参加人员
    ㈠省领导,省卫生厅、省残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红十字会、济南市卫生局主要领导,邀请省人大、省政协、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领导参加。
    ㈡山东省防盲办、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高等医学专科学校、省健康教育所及省残联选派单位领导,每单位派出6名医护人员参加义诊咨询活动。
    ㈢邀请新闻媒体配合宣传。
    五、其它事宜
    ㈠各参加活动单位设立咨询台及展板。每个单位设立一个咨询台(三张桌子,统一由我厅租赁),制作单位名称横幅1幅(尺寸为50*400cm),制作展板2个(每个尺寸为100*150cm)。
    ㈡请济南市卫生局及各参加活动单位带队领导于5月29日下午3:00到我厅325房间召开筹备会议。 


山东省卫生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
下一条:
    泰安市卫生局版权所有,禁止非法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