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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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制与监督科职责

   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拟定卫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生活饮用水、职业、放射、学校、化妆品卫生;负责办理卫生违法案件,指导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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